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委會關于深入開展涉案制冷企業液氨使用專項治理的通知》(安委〔2013〕6號)精神和省政府關于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總體部署的要求,我省從2013年10月至12月,開展了涉氨制冷企業液氨使用專項治理工作。11月下旬至12月初,省安辦組織暗訪組對武漢、襄陽、孝感、黃岡等地開展專項治理工作進行了抽查?,F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通過各地安監部門調查摸底,截至2013年12月,除神農架林區沒有涉氨制冷企業外,全省共233家涉氨制冷企業,近六成企業分布在荊州、宜昌、武漢、襄陽、荊門、黃岡,液氨儲存量達到10噸臨界量屬重大危險源的有48家,占20.6%,33家進行了安全評價。
省局印發開展專項治理工作通知后,各地高度重視,采取多種措施,深入推進涉氨制冷企業液氨使用專項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各級領導重視,治理工作有序推進。12個市州召開了動員部署會,成立了專項治理領導小組,并印發了專項治理方案,組織基層安監力量對轄區內涉氨制冷企業進行了詳細摸排。二是分級組織培訓,督促企業邊查邊改。10月底,省局組織了第二期全省涉氨制冷企業安全培訓班,重點宣貫了有關法規政策和行業標準規范、企業自查自改方法,并對重大事故案例進行了分析,參加培訓學員經考試合格,頒發了安全資格證書。武漢、襄陽、宜昌、隨州、恩施等5個市州組織轄區企業進行了教育培訓,其中宜昌地區累計培訓企業和各級安全監管人員200余人次,省市兩級培訓后,各地企業開展了自查自改工作。三是抽查與暗訪相結合,加大隱患治理力度。在企業自查自改的基礎上,各地安監部門對涉氨制冷企業開展了專項檢查,武漢市安監局還與市國資委等相關部門開展了聯合執法檢查,襄陽、宜昌、十堰、孝感、荊門、黃岡、仙桃、天門等地排查出隱患760處,下達執法文書120份,責令8家企業停產關閉。武漢、宜昌落實整改資金878萬元。總體上看,武漢、宜昌、襄陽、孝感等地能夠較好貫徹落實國務院安辦和省局有關要求,認真開展專項治理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部分企業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少數企業對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認識不夠,還存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落實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訓工作不扎實,安全投入不足,設備陳舊老化等問題,沒有按照要求開展自查自改或將查改情況上報當地安監部門,被動應付檢查;作業現場安全管理較為松懈、混亂,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不健全、不落實,職工職業健康安全防護措施不到位,特種設備超期未檢驗;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不健全,未制訂切合實際的事故應急預案,個別冷庫及制冷系統由不具備資質單位設計、施工;構成重大危險源液氨使用企業未建立臺賬,沒有進行安全評價和事故危險度評估。安全隱患還比較普遍,特別是國務院安委會文件(安委〔2013〕6號)明文禁止的一些情況在不少企業還大量存在。
(二)少數地區專項治理工作不到位。個別地區調查摸底不認真,上報企業數量明顯與當地實際情況不相符,將涉氨制冷企業簡單等同于涉氨企業,安監部門內部還存在相互推諉扯皮現象,執法檢查不嚴,應該責令停產停業整改的沒有下達相關指令,專項整治工作不認真,不到位。
(三)安全監管能力還有待加強。部分地區涉氨制冷企業行業歸屬界定不清,之前沒有納入工貿行業監管范圍,個別監管人員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把握不準確、不到位,存在畏難情緒,安監部門缺少涉氨制冷方面的技術專家人才,導致執法檢查流于形式,應該發現的隱患排查不到。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點,將專項治理工作常態化。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領導同志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總體要求,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的原則,認真落實政府的領導責任、部門的監管責任。要切實摸清轄區內涉氨制冷企業底數,建立常態化長效監管、現場執法檢查和暗訪機制,將《涉氨制冷企業執法檢查表》內容作為檢查重點,加強執法檢查和跟蹤督辦。對因隱患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的,要依法從嚴從重查處。對新改擴建涉氨制冷企業和項目,要嚴格落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管理規定,對于違反規定的企業,安監部門要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罰。